文/智慧家居控,内容原创,欢迎个人转发分享!
相信很多在外地工作的朋友都有过租房经历吧,为了保障房东和租客的个人利益,一般在租房前双方都会签一份租赁合同,不论是房东还是租客都要严格意义上按照合同来执行双方的权益。
租客退房后竟搬空全部家电,房东气到崩溃,律师:租客有权搬走!
而苏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个难题:房东苏女士的租客按照合约退租后,在搬家的时候竟然把苏女士家里所有的家电搬走了,其中包括大型电器洗衣机、空调等,等苏女士去看房的时候,里面已经被扫荡的一空了。
看到这一幕的苏女士已经气炸了,随后立即联系租客,但租客的说法却和苏女士完全相反,租客说她所带走的电器都是自己购买的。
这难道是现实版的罗生门?
房东苏女士说,她的这个房子里生活家电一应俱全,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一些生活必需品都有,并在与租客签约的合同中也明确表示有着各种的家电。
但租客走的时候将这些都搬走了,搬走这些对于苏女士还说还不是最过分的,就连家里的地板和墙面都被租客弄烂了,而且在房子里还弥漫着狗臭味,总之就是一地狼藉。
苏女士表示,这些家电都是在某大型家电卖场购买的,还现在还可以找到自己的购买记录以及卖场工人的送货信息。
现在这些电器被租客拿走了,凭她一己之力也要不回来了,把情况反映给记者也是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渠道把自己的家电给要回来。
但当记者采访到租客曹女士时,曹女士的回答却和房东大相庭径。曹女士表示她所搬走的空调、电冰箱等家电都是自己花钱购买的。
对于这个回答,记者又重新询问了房东苏女士。苏女士表示,虽然这些家电的钱是曹女士付的,但是这些家电并不属于租客曹女士。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经过记者的多方了解得知,这个房子原来几经周转才到现在的租客曹女士手上,一开始这个房子是苏女士租给了徐某的。
但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徐某有将房子转给了杨某,杨某结过房子没多久,又转给了靳某,最后才到曹女士的手中。
而在曹女士的合同中是没有包含家电的,苏女士的合同中才包含家电,对已这两份不同的合同,房东苏女生声称当时签约的时候并不是自己本人签的,而是苏女士的老公签的。
对于两份不同的合同,苏女士解释到,因为当时租客曹女士认为这些不用写在合同里,自己才没有写。
不过,租客曹女士却表示自己并没有这样说过。
当事人只有苏女士和曹女士,我们无法判断谁说的才是真的,但现在的重点是,家电到底属于哪一方?
因为两份合同都不同,房东苏女士手中的合同是详细包含着家电,但租客曹女士的合同是不存在家电的,对于这件事情,记者也咨询了相关的律师。
律师表示,对于双方合同之间出现的差错,是属于房东在监管上的事物,在这样的情况下,租客是有权把家电搬走的。
除非房东能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在曹女士之前的几个租户都曾使用过这些空调、冰箱、电视...
所以,以后在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细心检查,注意双方合同是否相同,不要像事件里的曹女士和苏女士一样。
我们在之后的租房过程中一定要合法的保障自己的权益,但同时也要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将所需要的条件清楚的写在合同中,这样才可以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关注「智慧家居控」,每天学习专业有用的家居、装修知识,让家更温馨!如果这篇文章对你有用,记得给我们点赞并分享哦~
暂无数据